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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促结彩礼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8-11-28 17:03:18


    近日,在确山县人民法院的执行高压下,被执行人陈某清偿了欠申请人冯某的5000元彩礼。

    2016年冯某和陈某经媒人介绍认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两人于农历2017年3月24日举行结婚典礼,并于2016年4月5日登记结婚。婚后,冯某和陈某两人经常生气吵架,夫妻感情破裂。2017年7月5日,冯某诉至确山县法院,要求和陈某离婚,并要求陈某返还彩礼116700元。确山县法院经审理,判决:一、准予冯某和陈某离婚;二、陈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冯某彩礼5000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拒不返还冯某的彩礼钱,冯某遂向确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对陈某的财产信息进行查询,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数次传唤陈某到法院,但陈某一直拒不到庭。为维护法律的尊严,执行法官前往陈某家中准备对陈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法律的威慑下,陈某主动将5000元彩礼钱给了冯某,该起案件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吴珂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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