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城市绿化条例》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增强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的良好意识,进一步提高大家对《驻马店市城市绿化条例》的知晓率和参与度。3日上午,确山法院组织工作人员在县靖宇广场开展“城市绿化条例”实施宣传活动。
活动开展期间,确山法院工作人员通过竖立展板、拉起宣传横幅、设置法治宣讲台等多种形式营造宣传氛围,并向过往的群众分发宣传手册,工作人员还向大家积极讲解城市绿化方面的知识,鼓励居民在阳台、庭院种植花草盆栽,提醒群众遇到乱砍滥伐、破坏绿地等不良行为时要及时制止。除了现场举办活动外,确山法院还通过媒体、网络等传播渠道,让群众了解“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活动期间,县人大常委会聂主任、曾主任一行人来到确山法院的宣讲台,向工作人员详细询问活动开展情况。聂主任表示,集中开展绿化条例宣传活动,可以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条例》的制定意义,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