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驻马店市两级人民法院开展百日攻坚执行利剑集中执行活动,确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赵某采取拘传、教育等手段,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一起涉民间借贷纠纷的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唐某和赵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8年3月29日经确山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赵某应当偿还唐某借款5000元,并按照年利率6%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自2018年3月9日起支付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判决生效后,赵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唐某遂向确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向赵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对赵某的财产信息进行查询,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2018年8月2日,确山县法院根据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部署,在全县开展百日攻坚执行利剑集中执行活动。通过了解得知赵某行踪后,执行法官前往赵某家中将其强制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一直耐心地向赵某释法明理,并告知其如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会被依法拘留。赵某依然态度强硬,并认为被拘留后就不用还钱了。针对赵某对法律的认识错误,执行法官向其解释道,法院的生效判决是对权利义务的确定,即使被拘留后,仍需要还钱。在执行法官的教育下,赵某的态度有所松动,表示愿意还钱,但需要唐某在利息上作出让步。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赵某当场一次性偿还唐某借款本金5000元,唐某自愿放弃利息。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引起的执行案件以和解的方式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