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3日,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采取说服教育和强制措施相结合的手段,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4年,何某在孙某承包的工地上干活,孙某共欠何某农民工工资30000元。经何某索要,孙某向其支付4000元,并出具了欠条一张,上面明确载明孙某仍欠何某工资26000元并约定利息(每年10000元利息为700元)。何某多次催要后,孙某一直未支付何某工资。无奈,何某将孙某诉至确山县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孙某于2017年6月30日之前支付何某10400元,剩余工钱本金及利息于2017年12月30日之前全部付清。调解书生效后,孙某一直未履行义务。何某向确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找到孙某进行劝导,并向其说明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何某和孙某达成执行和解:一、孙某已经向何某支付8000元,应当于2017年8月1日当日再次支付何某4400元;二、剩余工资共计17600元,于2017年12月30日全部给付完毕。
2018年1月,何某向执行法官反映,孙某未按照和解协议约定的期限还款。执行法官立即与孙某取得联系,孙某表示没钱,希望再给点时间。面对再次失信的孙某,执行法官决定对孙某采取强制拘留的措施。看到拘留决定书的时候,孙某马上改变了态度,当场表示还钱。随后,孙某到银行取钱,缴纳了全部案款。
确山县法院执行法官采用软硬兼施的方式,依法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提高执行威慑力,切实执结了一大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