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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人民法院:被执行人玩“躲猫猫”被拘十五日

  发布时间:2018-08-15 17:01:16


    近日,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得知一直躲在外地的被执行人赵某偷偷回到家中的消息后,立即前往赵某家中将其逮了个正着。赵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逃避执行,被依法做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2012年11月4日,被执行人赵某从申请人张某处购买15吨化肥,共计30700元。在向张某支付部分化肥款后,尚欠15700元未支付,赵某向张某出具一张借条。张某多次催要后,赵某仍未支付。张某便一纸诉状将赵某诉至确山县法院。经审理,确山县法院依法判决:赵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偿还张某化肥款15700元。

    判决生效后,赵某在履行期限内未偿还张某化肥款,张某遂向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向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询系统对赵某的财产信息进行查询,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赵某未履行义务也未报告财产状况,甚至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赵某家中寻找,但都找不到赵某的踪迹。

    2018年8月13日,申请人张某向执行法官提供赵某悄悄回到家中的线索,执行法官立刻放下手头工作,迅速赶往赵某家中,将赵某拘传至法院。经执行法官批评教育后,赵某依然态度强硬。鉴于赵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经合议庭合议后依法给予其十五日的司法拘留惩戒。

责任编辑: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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