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7日,经确山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的何伟洋等51名人民陪审员任职期间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确山县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现任期届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其人民陪审员职务自动免除,现将到届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何伟洋、刘卫全、齐赞成 、张彦勇、李玉林、潘 峰、张旭东、闫玉红、闫国顺、陈 杰、李秋生、闫庆贺、张 蓓、徐国友、冯淑英、李焕民、薛双平、王华丽、张玉军、张 帆、宋庆龄、武 琛、南 春、张大生、陈国喜、卢俊玲、孙卫东、高丽英、袁付成、张爱民、赵秋花、蒋春燕、张艳红、李富祥、刘 靖、孙 琦、刘卫东、闫青华、杨 勇、魏保明、何 欢、肖卫平、刘子宏、尹耀宇、翟春山、渠 鹏、王大为、谢金贵、朱胤鸿、宋瑞民、刘青山。
确山县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