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2014年9月19日经确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民陪审员现任期届满,人民陪审员职务自动免除。名单如下:
胡军生、李忠孝、刘中恒、李 贵、杨新义、贾 博、王瑞丽、韩琳琳、崔文中、孙 胜
刘 绘、陈 收、殷俊杰、黄金才、孙建文、李富民、汪国付、刘 健、焦艳丽、马鸿伟
宋利华、黄建国、李 宁、梅春林、曾心灵、范 燕、田永贵、蔡华莹、赵东霞、马媛媛
高 平、宋福臣、王会雯、刘拥军、尹 鹏、郑彩霞、鲁堃龙、钱 凯、席永军、周东明
李剑光、蒋国军、黄留磊、刘永军、白 鹏、崔静巍、肖彦慧、李冬红、曹卫琴、李 辉
董建成、杨厚宇、荆永峰、张佳佳、赵 琦、尤永启。
特此公告
确山县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