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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法院三项措施把好案件立案质量关

  发布时间:2009-11-16 15:58:59


    近年来,确山县法院在认真做好案件受理审查工作的同时, 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从源头把好案件质量关。

    第一、加强立案的审批制度。对所有案件的立案均由分管领导把关,进行最终审批。通过立案庭审查,再到主管领导审批要把好两个关口:一是要把好立案时的管辖关。严格依照主管和管辖的规定,确定案由,区分类型,防止出现该立不立、立案不当、乱争管辖权或推诿管辖等问题。二是要把好证据关。严格审查当事人起诉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举证适度的指导,提出补充和修正建议,防止出现起诉的主要证据不足、手续不全等问题。防止在受理环节上出现差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

     第二、加强立案合议制度。对于新类型案件、疑难案件、刑事自诉案件通过立案合议,必要时邀请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列席,逐步明确这些案件的受理界限,避免草率收案,造成工作被动。对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立案合议,谨慎把握案件受理时机,审慎、稳妥地做好这类相关案件受理工作。

    第三、 加强对新型疑难案件受理问题的调查研究,学习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加强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法学理论的学习,不断巩固与立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知识,领会立法者的立法意图,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特别是对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深入学习,吃透精髓,正确把握适用条件。同时加强对上级法院文件的学习,全面贯彻和落实上级法院有关立案工作的相关文件的精神,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受理的案件能够顺利立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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