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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法院三项举措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发布时间:2009-11-16 16:01:15


    确山县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提出要求,明确标准,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规范业务工作开展,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多措并举,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服务做到“四主动”,“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工作重心前移,变被动为主动。主动深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主动根据涉法难题提出司法建议;主动帮助企业完善经营管理制度;主动请企业对法院工作“挑刺”,回应诉求,排查化解矛盾。

    二是办案实现“四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审理期限;公开开庭审理;公开执行信息。

    三是明令强化“四不准”,打造清廉法官队伍。不准到企业拉赞助;不准接受企业吃请馈赠;不准挪用暂扣企业款物;不准借用企业车辆或通讯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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