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民法庭的党建工作
人民法庭处于整个法院体系的“最末梢”,同时又处于矛盾纠纷的“最前沿”。近年来随着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需求越发迫切,人民法庭的审判功能日趋强化,审判任务日益繁重,法庭干警要想胜任这份工作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让党的思想时时刻刻的指引我们前进。那么,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人民法庭的党建工作呢?
一、在有条件的法庭建立党支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基层组织,它担负着大量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审判任务,它与基层人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干警整天处于群众之中,干警的一言一行都呈现在群众眼里,干警素质的高低,形象的好坏会直接影响着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会直接影响着人民法院的声誉。针对这种状况,应当力争在每个有条件的法庭设立党支部,配备好党支部书记,以便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坚强堡垒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可经常安排党员与非党员谈心,交流思想,逐步帮助非党员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并可适时地发展新党员,以提高全庭干警整体思想政治水平。未成立党支部前,我们现有的共产党员应当积极做好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中可建立“党群双向联系制度”,一个党员是一面旗子,为群众树立榜样,一个群众是一面镜子,为党员作监督。在审判工作时外,党员干警在日常工作中应当佩带党徽,可以激励与约束自己,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度。
二、抓“三联学”,促党员政治定力
针对法庭党员少、学习形式单一的问题,推进联学共建、联学共创、联学共做,不断丰富党员学习教育载体,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政治定力。一是与乡镇社区党委联学共建。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与社区党员干部一起上党课、举办法治讲堂、召开座谈会、开展清明祭扫烈士革命教育等,为法庭与社区共驻共建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二是与结对村支部联学共创。通过组织生活共过、活动阵地共建、支部发展共行方式,与村干部、农村党员共同学习交流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基层治理等知识,共同创建“一类”党组织。三是与调解组织联学共做。定期与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学习交流,就“以‘枫桥经验’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如何利用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等主题进行讨论,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共同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并重
目前,在年度目标考核评比时较为注重干警审判实绩,如看审执结多少案件等,而往往疏于考核干警的思想政治方面,即使考核也是所占的评分权重也较低。这样的评先机制显然不利于激发干警积极参与思想政治学习的兴趣。法庭工作在年度考核时,应将个人审判实绩与思想政治考试成绩、平常思想政治学习记录、学习心得、群众投诉与评价等综合起来考核。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提高了,肯定会促进法庭审判工作,同样审判工作发展了,也会保障思想政治工作向良性发展。
四、以党建促司法服务工作
针对基层党建与审判业务“两张皮”问题,围绕服务中心工作、服务乡镇发展、服务社区治理,实现基层党建引领执法办案、推进重点工作的融合发展。党员法官充分发挥在服务大局、保障经济发展中的排头兵作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妥善化解涉农涉企纠纷,协助党委政府做好涉辖区经济发展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制定法庭服务乡镇发展制度,成立联系服务工作组,建立党员志愿服务点,组织党员干警定期到法庭辖区的厂矿、企业、学校等单位开展司法服务,配合乡镇及时化解有关纠纷、提供法律指导服务,保障园区健康有序发展。在社区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指导点,制定指导制度,建立沟通联络、工作例会、专项培训、调解协议咨询等机制,协助社区、村委以及调解组织发挥好基层组织在化解矛盾、实现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