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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法院获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单位” 1名干警获评“先进工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16 09:04:41


确山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省、市、县政府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把“努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近日被确山县委、县政府评为“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单位”,我院干警刘晓玉获评“先进工作者”。

近年来,确山法院以贯彻新发展理念为主导,积极助力优化县域营商环境,牵头推进提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积极支持配合相关单位提升“保护中小投资者”、“信用环境”“企业权益保护”等指标,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开辟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对涉企业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指定分管领导亲自督办。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办案理念,更大力度提振企业经营信心、激发企业经营活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企业依法经营。认真开展“6+1”专项整治活动,对涉企承揽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和委托合同纠纷这“五类”案件认真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涉企案件进行“优化营商环境”标注办理。积极发挥破产程序的保护、救助、重整功能,推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通过破产程序消化债务、盘活资金,助力营商环境的优化。受理确山县医药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为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等“六保”任务,我院组织召开破产管理人竞选会,公开竞选出专业能力强、从业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参与案件审理,在两个月内彻底解决了医药公司341名职工的安置问题,实现了安置职工零上访。进一步落实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效。2021年,我院和市豫南总商会等单位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整合法院和商会的工作优势,合力预防化解劳动关系领域和民营经济纠纷重大风险,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把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作为服务地方工作大局的重要着力点,继续对标对表,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融入日常审判工作,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责任编辑:杨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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