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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法院以培养五种能力提升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2010-04-19 15:22:48


    确山县法院紧紧围绕市中院建设学习型法院活动工作的要求,培养五种能力,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健康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培养学习创新能力。该院坚持每周一集中政治、业务学习不间断,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及时更新业务知识,始终站在理论前沿。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大胆创新,努力打造学习型法院,培养专家型人才。         

    二是培养廉洁自律、拒腐防变能力。坚持教育为先,增强免疫功能;坚持制度治廉、机制保廉;坚持重点防控,全面监督;以执行“五个严禁”为重点,强化案件评查,对问题抓早抓小,严格查处,以廉取信,警钟长鸣。      

    三是培养化解矛盾能力。建立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企业、公众等群体性诉讼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及强制措施的适用都要事先进行风险评估,谨防引发不稳定事件。健全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全面调解工作机制,构建大调解格局,强化调解绩效考核,实现案结事了。  

    四是培养法律文书制作能力。开展判决书、调解书、调查笔录、庭审笔录、调解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等法律文书评比活动,以评比促提高,培养审判人员制作法律文书水平,提高司法能力。  

    五是培养服务大局能力。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有效打击各类犯罪,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把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主动为公民和法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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