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4日,驻马店市户外温度高达36℃,冒着酷暑,确山法院任店法庭庭长郭全成为了尽快将赡养费送至老人手中,利用周六本应休息的时间,带领书记员张甜甜、孙新,来到距任店法庭20公里的李新店乡王楼村委大潘庄,将时某今年的赡养费4000元亲自交到老人手中。
时某与丈夫共生育有二个儿子,长子名为李某喜、次子名为李某景,还有四个女儿,分别为李某花、李某英、李某和李某某,两子四女现均已成家立户。时某一直随被告李某景生活,其承包的2亩土地也由儿子李某景耕种。时某1933年9月9日出生,已年近九十岁,已经失去劳动能力,也无生活来源,需子女赡养。但由于六个子女对赡养时某事项没有达成一致,无奈时某于2021年1月7日向本院起诉,要求六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本案受理后,考虑到时某年迈,行动不便,无法到法庭参加庭审,且其子女也已经六十多岁,多患有疾病,也需要接送孩子,无法离开家太长时间的实际情况,任店法庭庭长郭全成决定到李新店乡王楼村委大潘庄开展巡回审判。经过审理,本院作出(2021)豫1725民初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时某的日常生活由被告李某景照顾,被告李某花、李某喜、李某、李某某自2021年3月份开始,每人每年支付给原告时某赡养费6000元。
在收到李某交来的2000元和李某喜交来的2000元案款后,郭全成法官为了让老人尽快拿到赡养费维持生活,决定牺牲休息时间亲自将赡养款送到老人手中。经过联系李某景,郭法官在农田里见到了时某,并将钱当面交给了老人。在见到老人后,老人说她的大女儿李某花和小女儿李某某还未向其支付赡养费。郭法官立即打电话询问,经了解,大女儿李某花和小女儿李某某称其生活较为困难,愿意照料老人,但实在拿不出赡养费,通过与老人及现在照顾老人的李某景沟通,老人同意李某花和李某某每年不再支付赡养费,每人每年照顾老人生活起居两个半月的时间,双方达成调解,避免了亲人之间反目,也掐灭了案件再诉的苗头。
事后,老人对郭全成法官及法庭工作人员连连感谢,说从起诉至审理,再到之后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将赡养费送至她手中,判后再次调解,都是郭法官上门服务,真正将百姓放在心上,时刻挂念,是人民的好法官!
自2022年以来,任店法庭已经新收案件245件,审结227件,下一步任店法庭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利用多元化解纷机制,争取做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上交,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维护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