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是《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的第一天,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浓厚的全民创建文明城氛围,确山法院志愿者参与了《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院志愿者在靖宇广场北侧设置了宣传点,配有宣传桌2个,展板2块,条幅2个,并现场发放《条例》宣传册和各类宣传彩页。志愿者们向群众讲解了《条例》的出台背景和相关条文内容,倡导群众按照《条例》文明行为规范要求自己,做到言谈举止文明有礼,行为得体,用实际行动参与到文明城市的创建中来,做文明的传播者、践行者。
此次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共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彩页2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文明意识,提高了群众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热情与积极性。
确山法院志愿者将坚持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者,让群众在共建共享中形成文明共识、养成文明习惯,为确山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奉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