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院庭长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权责,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理念,5月11日上午,由确山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冰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民事案件。

庭审中,张冰院长根据双方陈述,归纳了案件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环节,庭审重点突出、层次分明、井然有序,既彰显了法律权威,又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院长带头办理再审案件,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坚持以上率下,突出院庭长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规范庭审行为。带动全院增强办案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有效促进了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