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落实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携手共建美丽确山。在第52个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确山县人民法院志愿者们于6月2日前往辖区内拥有丰富野生动物资源、林木资源和矿产资源的三个乡镇--瓦岗镇、竹沟镇和石滚河镇,在一线农村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环保意识,强化群众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认识。

志愿者们走进田间地头用拉条幅、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单、现场讲解答疑、展示相关典型案例的方式进行了普法宣传,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力求基层群众能够认识到狩猎野生动物、无证滥砍滥伐树木、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及法律后果。向各村两委班子沟通交流各村环境特色,讲述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各村委负责人表示会大力配合法院的普法宣传,促使宣传效果持续、入脑入心。
此次活动深入山区一线农村开展保护环境普法宣传,向基层群众展示了确山县人民法院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的决心和成效。在各村委、进出山林的必经路口和自然河流等处共悬挂宣传标语横幅九条,现场答疑六十余起,发放保护环境宣传资料等两百余份。既宣传了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同时也曝光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反面典型,宣传力度较往年进一步加大,群众的环保意识、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确山法院始终立足司法职能,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强化民生司法保障。确山法院将积极回应民生关切,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为守卫碧水蓝天,护航生态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