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确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高飞收到了当事人李某赠送的“执法如山扶正义,办案廉明为人民”的锦旗,这面锦旗凝聚了当事人对法官的肯定和信任。

今年10月,李某因一起返还原物纠纷被诉至法院。17年前,确山县某村民组与李某签订了《水塘承包合同》,现该村民组起诉李某占用村民组水塘期间,无故将该水塘租赁于他人,要求李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李某认为双方签订的《水塘承包合同》系有效合同且双方已实际履行各自义务,法院不应当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高飞法官承办该案件后,深入了解案情始末,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在调解未成后及时开庭,依法查明案件事实,作出公正判决,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面锦旗,几声感谢,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与认可,更是对法院工作的鞭策。确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通过办好一桩桩实事、一件件难事,公正高效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