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4日,在确山县人民法院任店法庭调解室内,任店法庭法官从上午9时开始直到下午2时,中午放弃午休时间和就餐时间,经过五个小时倾力调解,最终促成原告潘某某等25人与被告李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某当庭付清拖欠25名农民工的工资10万元。
2021年被告李某某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承包了部分工程,潘某某等25名农民工为被告李某某提供劳务,从事木工工作。工程结束后,被告李某某以工程款未拨付为由一直没有和潘某某等25名原告结算工资,双方对工资的数额也发生争议,潘某某等25名农民工在多次讨要工资无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请求解决。
确山县人民法院任店法庭受理该案后,认真听取25名原告的诉求,向被告李某某讲理释法。由于原被告没有结算,原告没有被告李某某拖欠工资具体数额的证据,在该案开庭审理前,任店法庭的承办法官将原被告组织到调解室内,进行庭前调解,组织双方当事人算账,为25名原告分别算清了工资,又做被告的思想工作,被告李某某同意当庭支付工资,由于被告李某某现有资金不足,承办法官积极促使李某某联系亲属帮助筹款,最终使25名原告的工资得到当庭支付。

调解过程中,任店法庭法官还主动向原告农民工宣传维权的方法,以及国家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一些农民工还向法官咨询了涉及自己和亲友的法律问题,都得到了满意的回答,受到了工人的称赞。
确山县人民法院任店法庭坚持人民至上,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全面开展多元化纠纷化解工作,总结调解方法,注重案件的实质性化解。2024年1月至3月,任店法庭结案70件,其中调解结案37件,调解率达到53%,使大批矛盾纠纷得到成功化解,消化在基层法庭,没有进入执行程序,减轻了当事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