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维护农民工 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4-06-04 16:17:19


近日,确山县人民法院三里河法庭审理了一起农民工在确山县某建筑工地干完活后未得到工钱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办案法官多次调解下,双方仍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及时作出判决,限被告于十日内向原告付清工资,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6月3日一早,原告张某向法官王华丽送来“人民的好法官 正义的守护者”锦旗一面。

    

农民工作为建设者,为城市的发展、乡村的建设付出了无数的汗水和心血,其权益应依法得到保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政策法规方面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农民工案件,让农民工在付出辛劳汗水的同时能够及时获得足额的劳动报酬,以提高农民工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确山县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检察、司法等多部门联动,采用“法律援助+支持起诉+小额诉讼”的方式,合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守护群众利益。

下一步,确山法院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全力提升每一起案件的审理质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政治部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87390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