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用实际行动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6月18日,执行法官王妍轲收到申请人执行人李某某的电话,被告知被执行人柴某某正在确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王法官立即联系干警,展开行动。

为了不影响被执行人柴某某的正常庭审,王法官等待柴某某庭审结束。此时,虽已接近黄昏,王妍轲法官不以下班的时间节点为界限,面对被执行人柴某某的抵触情绪,耐心释法明理,解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对柴某某采取了强制性措施。直至拘留所门口,被执行人出于惧怕被采取拘留措施,当即履行完毕偿还欠款31000元的义务。

王妍轲法官的深夜执行,不仅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给其他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被执行人起到了警示作用。确山法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执行难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以勇往“执”前的姿态,努力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