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节日车辆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及私自用车带来的不良影响,4月30日,确山县人民法院对该院所有的公用车辆统一停放,严禁节假日公车私用。
为了严格落实省高院“十条禁令”,进一步加强法院车辆管理,保障车辆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该院制定了严格的车辆管理办法,规定全院的车辆由法警专门驾驶,各业务部门如需用车,应填写用车审批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用车,每天用车结束后,司机要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后将车辆入库,坚决杜绝私自用车。在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该院所有车辆一律封存在法院机关院内,如有特殊情况急需用车,可报请院长批准后,才能使用值班车辆,并确保行驶安全,由监察室、办公室监督检查落实。由于管理制度规定严,该院车辆管理规范有序,入库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