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稀野生植物是我们的“绿色国宝”,承载着历史文脉和生态记忆。为加强我县稀有植物保护,促进生态文明确山建设。4月27日,确山县人民法院、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司法保护令,保护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茉莉,这是我市首次发现的野茉莉品种。

该珍稀植物司法保护基地,设在确山县西五公里处的老虎山东侧一处山谷。野生茉莉谷内林木耸立、郁郁葱葱,在没有人为干预的情况下,始终保持原始的自然生产状态,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生态、文化和科学价值,更是我县生态保护的一个缩影。当天的揭牌仪式由确山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俊主持,确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冰,确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鸿飞,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吴保晶及有关部分负责同志出席,大家共同见证了司法护绿的重要时刻。揭牌仪式现场,确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冰详细介绍了珍稀野生植物的历史价值和生态意义,强调野茉莉群是我县宝贵的自然遗产,以保护令的形式为珍稀植物撑起司法保护伞,彰显了法院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生态文明根脉的坚定决心。

确山法院始终致力于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从乐山林场“桐柏山生态功能区确山修复基地”的建立,到石滚河镇何大庙千年古栗林“司法保护令”的发布,从薄山湖水库增殖放流22.72万尾野生白条鱼,到依法判处倾倒工业盐案被告人承担107万元的污染土壤生态修复费,确山法院正一步步织密山水林田司法保护网。

此次《司法保护令》的发布,标志着我县执法、司法协同守护生态机制的开启,这不仅是我院践行“两山理念”、创新生态司法保护的积极举措,更是将“生态优先”理念融入司法审判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