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案例评析

消费返利?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发布时间:2025-06-30 10:29:19


随着电商模式的快速发展,各种电商平台的促销宣传活动如“返利”“拼团”等消费方式逐渐为大家所熟知和接受。这些常见的商家促销手段如今却被不法分子盯上,打着合作的幌子,再包装上“保证金全返”“多倍积分”等噱头,掉过头来让商家损失惨重。确山法院用一起非法集资案例来提醒大家警惕此类陷阱,避免遭受损失。

基本案情

2015年9月份,被告人郑某某在蔡某某的介绍下,作为其下线,申请成为浙江万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旗下“中佳易购”确山县区域总代理。在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的批准的情况下,打着“消费返利”的幌子,以“ 300天日均返还商户全额让利保证金,400-500天日均赠送会员对应商户让利保证金3倍消费积分”为诱饵,采取推介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大肆宣传,向不特定商户吸收保证金。

裁判结果

被告人郑某某等人伙同他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的批准,通过向社会公开宣传“中佳易购”电子商务平台,并承诺消费返利,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系共同犯罪。最终确山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某等人一年至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判处罚金的同时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官提醒

本案中被告人以加入平台提高知名度和利润的说辞吸引商家达成合作,并承诺保证金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全额返还。在利益诱惑下,被害人往往疏于核实平台是否正规,短期的部分保证金返还和其他活动假象更是让被害人深陷泥潭,风险进一步扩大,最终遭到损失。本案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强力打击非法集资,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醒社会大众真切地认识到非法集资的严重危害,提高防范意识和对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认知。


责任编辑:政治部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97760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