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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所联动聚合力 共绘解纷新“枫”景

  发布时间:2025-09-01 09:18:00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产生的纠纷很多都是可化解和解决的。基于这个现实情况,确山县人民法院任店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任店镇司法所打造多元解纷新阵地,助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

案例一

周某与王某财产损害纠纷一案:周某和王某系任店镇某小区上下楼邻居,周某诉称:原告系任店街某小区2楼房屋业主,被告系楼上3楼业主。自2025年5月起,原告发现自家卫生间顶部及墙壁出现大面积漏水、发霉、墙皮脱落等现象。经排查确认系被告房屋卫生间防水设施损坏或管道破裂导致漏水,原告在和被告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立即对其房屋漏水问题进行修复,消除对原告房屋的漏水隐患;2、判令被告立即拆除其房顶私自搭建的遮阳棚,恢复原告家太阳能热水器的正常使用;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太阳能热水器恢复使用费用暂定共计7000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邻里纠纷不能一判了之,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在案件开庭前,任店法庭庭长刘娟和司法所调解员蒋国军从邻里相处的情、理、法等多个维度,耐心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在2025年8月30日前修复好自家房屋,消除对原告家的漏水隐患,并向原告一次性支付财产损失5600元。

案例二

柴某与熊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任店镇吕庄村柴某与熊某系南北相邻邻居,柴某居南、熊某居北,柴某家地势低,熊某家地势较高,两家宅基地存在平面落差。原告柴某向法院诉称:因两家地势差距较大,熊某在居住房屋期间不能有效处理其屋顶、院内排水事项,并将高于原告院落的外排水口对准原告外墙体。每逢雨季,被告屋顶及院内积水的排水全部流向原告房屋的外墙体。现原告外墙体受潮严重、墙体出现渗水现象,房屋内家具霉变,墙体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原告及家人长期生活在潮湿环境中,生活质量受到极大影响。

 

案件立案后,任店法庭庭长刘娟深入了解两位当事人纠纷的前因后果,并积极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经核查,该案件原告柴某多次报警,村委也多次组织双方调解,都没有达到理想效果。为有效化解两家人的“心结”,开庭前,刘娟庭长进行了现场勘察;开庭后,刘娟庭长没有直接作出判决,而是联合任店镇司法所所长杨留栓、调解员蒋国军一起到原、被告家中组织双方调解。经过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熊某于2025年8月6日前将其南墙下东边水眼起向东10米的水泥台上靠边用砖头摆高两层,原告柴某自2025年秋收后不准在靠其东院墙与东水泥路中间种植庄稼。至此该起邻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双方握手言和。

在日常生活中,邻里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纠纷,化解邻里矛盾纠纷、促进邻里和谐已日渐成为人民法庭调解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下一步,确山法院将立足实际,主动作为,深化协作,积极联合辖区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员等用心用情做好群众工作,为维护乡村邻里关系和谐稳定贡献法治力量。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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