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夜深人静,时针悄然划过凌晨一点四十,大多数人早已进入梦乡之际,确山县人民法院竹沟人民法庭干警历经多天不懈沟通,放弃个人休息时间,于深夜线上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成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干戈”。

2024年8月29日,原告吴某某与被告王某某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约定被告王某某(承租方)租赁原告吴某某(出租方)所有的某本田牌小型轿车,并约定每天车辆租金为127元。现被告王某某尚欠原告吴某某23800元租金未付,且被告王某某在租赁期间多次违章未缴纳罚款。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原告吴某某遂将被告王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某某支付剩余车辆租赁费23800元和相关违章罚款。
案件受理之初,法庭干警便遇到了难题,连续数天被告王某某一直不接法庭电话,不仅让当事人忧心忡忡,也不利于矛盾的及时化解。既然白天无法联系到被告王某某,法庭干警便试着在下班晚饭后多次拨打王某某电话,结果电话接通了,干警表明身份后,王某某表示:“我在夜间上班、白天休息,不要在白天给我打电话!我白天没有空!打了我也不会接电话!真有事夜里再说吧!”说完王某某就把电话挂了。
了解相关情况后,法庭干警为切实解决群众“诉讼时间与工作时间冲突”的问题,主动调整工作思路,决定利用夜间当事人空闲时间开展调解工作。深夜时分,没有了白日的喧嚣,多了几分沉静与温情。法庭干警认真梳理案件情况,在电话里向当事人细致开展疏导工作,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耐心说明调解方案,经过多轮反复协商,双方当事人放下芥蒂,被告王某某于凌晨1点40余分最终同意了调解意见。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这么晚还为我们的事操心,解决了这桩烦心事”,当事人一句简单的感谢,是对法庭干警深夜坚守的最好肯定,也是司法温情的直接体现。至此,涉案租赁合同纠纷已然化解。
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延伸至哪里,此次深夜调解是竹沟人民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缩影。竹沟人民法庭将坚持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及时为群众提供更有力度和温度的优质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