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集中执行行动常态化,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3月20日早上七点半,确山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全体执行干警按照行动方案分为三组,迅速奔赴各个执行现场。
行动过程中,执行干警始终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的原则。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原为合伙伙伴,因借贷纠纷诉至法院,后经法院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然而刘某并未按照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遂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今日的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刘某拘传至法院,考虑到刘某身体状况欠佳,行动不便,法官从法理与情理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进行释法明理工作,积极引导双方念及往日情谊,互谅互让,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被执行人刘某于今日履行了部分义务,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警车5辆,干警二十余人,分组开展执行行动。行动中共摸排被执行人线索二十余条,现场调查7处,拘传2人,达成执行和解案件2件,共执行到位8万余元。
春意渐浓,执行的热度不减;路途虽远,为民的脚步不停。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彰显了法院维护司法权威、保障民生权益的坚定决心,为这个春天增添了浓浓的司法暖意。下一步,确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胜诉人的权益得到最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