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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竹沟法庭:判后履行解民忧 上门回访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6-05-06 16:49:05


近期,确山县人民法院竹沟人民法庭审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判决生效后法庭坚持“服务延伸一步”,主动跟进履行情况,切实把“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让受伤劳务者及时拿到赔偿款,真正实现案件事了人和。

2024年9月16日,原告谌某某作为雇员为被告河南某工程有限公司架设高压线的过程中,被绳子绊倒造成受伤,后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被告河南某工程有限公司在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处购有《雇主责任保险》。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谌某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河南某工程有限公司赔偿相关损失。法院根据案件事实、过错程度、保险条款及实际损失依法厘清责任、公正作出裁判,判决二被告赔偿原告谌某某损失合计21万余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判决生效后,竹沟法庭并未一判了之,而是始终把劳务者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考虑到劳务者急需费用用于康复、生活,竹沟法庭主动担当,通过电话耐心向二被告释法明理,告知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引导赔偿义务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同时竹沟法庭依托微信工作群,实时沟通履行进度、解答履行疑问、协调履行方式,提升履行质效。在法庭持续跟踪督促下,二被告深刻意识到履行生效裁判是法定义务,足额支付了全部赔偿款。


在二被告履行款项后,竹沟法庭庭长及其他工作人员专程赶往谌某某家中,实地了解其身体恢复情况、生活状况,细致询问是否存在后续困难,现场为其答疑解惑、疏导情绪,把司法关怀送到群众身边。拿到赔偿款的谌某某高兴地说:“受伤后本来心理很着急,多亏法庭公正判案,一直盯着履行,让我们及时拿到了钱,心理踏实多了!”至此,涉案纠纷已然实质化解。

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延伸至哪里。竹沟人民法庭坚持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贯彻“立审执”一体化理念,持续深化判后督促履行、司法回访等工作,用更有温度和力度的司法服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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