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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赴现场柔性调解

——确山法院高效执结一起特殊鱼塘租赁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6-06-25 09:08:39


为严厉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6月12日,确山法院执行局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务实举措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

 

在本次集中执行中,我院妥善执结一起鱼塘租赁纠纷案。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祝某签订鱼塘租赁合同,由祝某承租李某水塘用于河蚌养殖,养殖品类包含珍珠蚌与肉蚌,双方约定租期三年、租金按年支付。合同履行第一年到期后,祝某未按约定足额支付租金。李某多次主动联系祝某,其拒不接听电话、刻意失联躲避,无奈之下,李某向我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祝某支付欠付租金15993.15元。判决生效后,祝某依旧长期失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件线索、到祝某户籍地河南省固始县某村现场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长期失联,名下无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唯一遗留资产为承租水塘内的养殖河蚌。执行期间,承办法官多次和被执行人联系,祝某表示自己已无力继续养殖,愿意用河蚌抵债。案件面临处置困难的棘手局面:一方面,大批量河蚌人工打捞成本极高,耗时耗力且费用大,河蚌无法变现处置,常规拍卖、变卖执行路径行不通;另一方面,经法院和申请人多方联系寻找,本地无河蚌市场,无人愿意接手养殖。一边是申请人亟待兑现的合法租金权益,一边是特殊养殖资产处置难、变现难、无市场的现实僵局,简单机械执行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会造成资源浪费、加剧当事人损失。为彻底打通执行堵点、实质性化解纠纷,执行局长带队组建专项执行小组,深入鱼塘养殖现场开展攻坚工作。执行团队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综合研判,充分兼顾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申请执行人李某沟通协商,客观告知河蚌处置的现实难题、打捞成本、市场现状以及被执行人失联的实际情况,耐心做好释法疏导、矛盾调和工作。

在执行干警的多方努力与真诚沟通下,申请人充分理解案件执行困境,自愿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同意接受被执行人遗留的养殖工具、生活用品和鱼塘里近五万只河蚌,抵扣全部欠付租金与案件费用。至此,这起陷入执行僵局的特殊租赁纠纷案件,在法院柔性施策、全力攻坚下成功执结,双方当事人矛盾彻底化解。

 

本次集中执行共出动警车五辆,干警二十余人,共拘传被执行人3人,现场腾房验收1处,达成执行和解案件2件,执行完毕案件1件,共执行到位10万余元。确山法院将持续坚持刚性执行与柔性司法并重,既以硬核执行力度捍卫司法权威、兑现群众权益,又以暖心司法温度化解民生难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与满意度。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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