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按照“四个重在”的要求,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怀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充分发挥司法工作服务和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保障农民权益的作用,采取各种举措助推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法治建设。
一是着力提升农民法律意识。通过发放资料、举办讲座、巡回办案、下乡接访、接受咨询等形式广泛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强化以案释法的宣传效果,注重法律与民情的结合,引导农民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二是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人民法庭直接面向农村,接触农民,是司法服务“三农”的前沿,法庭工作人员要本着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意识,积极采取措施简化立案手续,开通“绿色通道”、推行“节假日法庭”、“巡回法庭”,对涉农案件要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及时审理坑农害农类案件,关注农民工,多措并举处理好涉农民工权益纠纷案件。
三是建立三级联调机制,加强涉农案件的调解力度。基层司法要重心前移,与党委、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密切配合,加大指导民调力度,动员基层组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对土地流转、相邻关系、婚姻继承等多发案件,尽可能做好说服和劝解工作,争取以调解形式结案;对最终以判决结案的涉农案件,尽力做到优质高效的审结,并加强判后答疑和回访工作,确保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