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少年因一时好奇,随手拿起放置在台球架上的台球杆玩耍,却不慎将财物损坏。面对赔偿分歧,双方各执一词。确山县人民法院普会寺法庭坚持柔性司法,在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成功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14岁的刘某看到有人打台球,出于好奇心,拿起放置在台球架上的台球杆把玩。因为并不熟悉器材使用方式,玩耍过程中台球杆遭到折断损毁,已经无法继续修复。闯下祸事之后,刘某内心十分害怕,没有告知家人,便悄悄离开现场。
台球杆的主人王某发现物品损坏后,调取现场监控,查明损坏财物的是少年刘某。王某随即联系上刘某的监护人张某,提出财产损失赔偿要求。可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巨大分歧。监护人提出,案涉台球杆已经使用一段时间,存在折旧损耗,不认可原告主张的全额赔偿价格,双方多次沟通协商,始终谈不拢赔偿数额。协商无望之下,王某一纸诉状将刘某及其监护人起诉至确山县人民法院普会寺法庭,请求判令二被告赔偿财产损失138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考量到青春期的孩子心智尚未成熟、好奇心强、是非判断较弱,若简单机械下判,虽能厘清法律责任、办结案件,但无法真正实现教育感化、正向引导的办案初衷。为实现矛盾实质性、根源性化解,法官优先采取柔性调解方式开展工作。面对监护人,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详细告知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承担规则,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教育、管理职责,加强对孩子日常行为的约束引导,从源头规避邻里、财产类纠纷。面对未成年当事人,法官摒弃严肃说教,以谈心交流的温和方式耐心开导,告知孩子好奇之心应有边界、日常行为需守规矩,损坏他人财物应当正视错误、主动承担,引导其树立尊重他人财产、敬畏法律法规的正确观念。
同时,法官结合案涉台球杆存在正常使用折旧、损耗贬值的客观事实,双向沟通、居中调和,耐心劝导原告体谅未成年人年少无知、无心之失。经过多轮温情疏导,双方当事人彻底化解分歧、冰释前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监护人一次性赔偿原告7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该案圆满妥善化解。
小小民事纠纷,尽显司法温情。基层法庭日常审理的多为邻里琐事、财产纠纷、家事矛盾等普通民事案件,看似案情简单、标的微小,却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与邻里和睦。普会寺法庭始终摒弃机械办案思维,坚持以柔性调解为抓手,以细微案件为治理切口,兼顾法理尺度与人情温度,在妥善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同时,做好普法引导、修复社会关系,以精细化、有温度的基层司法,助力辖区基层社会和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