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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庭一策│ 调解暖民生 司法促营商:竹沟法庭柔性化解两起涉超市经营款项纠纷

  发布时间:2026-09-30 15:54:07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护航个体经济健康发展,近日,竹沟法庭充分发挥柔性司法优势,成功化解两起涉超市经营款项纠纷,实现一案当庭履行、一案分期履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两起案件均系辖区供货商与乡镇超市经营往来产生的款项纠纷。两原告长期为被告经营的超市供应货物,双方多年合作,互有信任。受乡镇客流波动、资金回笼滞后等因素影响,被告超市未能按时结清款项,两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中,两起案件的事实清楚、账目明确,但双方各有难处,情绪对立突出,简单“一判了之”,易结“案子”,却难解“心结”。承办法官坚持柔性司法原则,在查清事实、固定证据的基础上,耐心开展调解,情法交融疏导双方矛盾。

两原告在场吐露心声:“我们就是小本供货,挣得都是辛苦钱。让超市欠账是信任对方,我们进货垫资压力大,这才选择起诉维权。”被告超市负责人也面露难色地诚恳解释:“我绝不是恶意拖欠,确实是生意难做、开销大、盈利薄,一下子拿出全部欠款,店里资金确实周转不开,实在是有困难。”“经营之本,在于诚信。两原告依规供货,收回欠款于法有据,而个体商户抗风险能力弱、经营不易,短期资金缺口确实较大”,承办法官温和劝导,“打官司不是为了对立结怨,务实化解,才是双赢”。

经过法官柔性释法、耐心引导,被告充分认识自身违约行为,主动放下抵触情绪:“做生意诚信第一,没有按时还款是我做得不对,我愿意尽最大努力还款。”两原告也实在地说道:“我们和超市也是长期合作了,是为了有个保障才起诉,也不想让对方太为难”。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针对两起纠纷,一起纠纷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款项10000元,双方此次纠纷一次性解决;另外一起纠纷,被告分两期向原告偿还款项共计150000元。

小微商超连着民生烟火、关乎着营商大局,两起纠纷的柔性化解,是竹沟法庭实质性化解纠纷、守护市场经营活力的生动实践。下一步,竹沟法庭将持续擦亮“红映竹沟 法护琴乡”品牌,践行柔性司法理念,用心用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辖区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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