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法院在司法技术工作中,坚持以“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为基本出发点,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把司法鉴定服务送到农民家中。近日,法院技术室干警专程来到该县竹沟镇某村一名重残当事人家中,在床前进行伤残等级评定。此举受到当事人家属及当地村民的一致好评。2010年3月,家住竹沟镇的祝某,外出务工摔伤致残,瘫痪在床无自理能力,这起案件,当事人伤势较严重,花去了高额的医药费,后因赔偿费用有争议诉讼至法院。诉讼期间,当事人家属为其申请伤残程度鉴定。
在案件受理后,技术室干警详细审查了当事人的病案材料,在考虑到当事人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实际后,提议组织司法鉴定机构、协调司法鉴定专家去当事人家中,在床前为当事人进行现场评残。这样,既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也减免了当事人身体上所受的痛苦。于是,法院在受理鉴定申请的当日,就组织、协同司法鉴定人员一同驱车前往两名重残当事人家中。评残完毕后,当事人家属和当地村民为法院干警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折服,家属激动的热泪盈眶,“法院真是事事都为老百姓着想。”
今年以来,确山县法院技术室共组织外出进行司法鉴定9次。干警们坚持以当事人为本,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办案,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保障和实现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体现了“人民法官为为民”的司法理念,树立了确山县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