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谢您!”少年犯王某在法庭上听了心理咨询师的一番话后 ,由衷地表达了自己的谢意。11月10日,河南省确山县法院首次让心理咨询师走进少年审判法庭,让心理专家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辅导 ,帮助未成年被告人认识自己错误行为的根源,治疗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病”。
10日上午,年仅17岁的未成年被告人王某站上了少年审判法庭,王某因犯贪污罪被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自幼父母离异,其父亲身体不好忙于生计对其疏于管教,王某初中毕业后进入职业中专学习,期间,染上了爱慕虚荣、大手大脚的坏习惯。自今年4月份至6月份,王某利用担任某银行代收交警罚款营业员的便利,采取虚假取消罚款的手段占有公共财物41547元。2010年7月5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接确山县公安局举报确山县邮政局解放路营业厅代收交警罚款的操作人员(工号QLA7)异常冲消罚没收入。2010年7月7日,该院侦查人员到确山县邮政局依法将王某(工号QLA7)带回该院进行询问,王某主动坦白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征得王某的同意后 ,法院请来确山县第一高级中学的一级教师、心理咨询师刘中恒为她做心理辅导 。”在庭审过程中,心理咨询师对王某的心理疏导持续了大约40分钟。
当记者进入庭审现场时,心理咨询师已经结束了自己的工作,只见王某的眼圈红红的,好像刚刚哭过。“这孩子本质不错,她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希望今后能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刘中恒告诉记者,这是她第一次与王某见面,在了解了王某的生活背景及犯罪情况后,他开始开导和启发王某。“过去的一切都过去了,你一定要面对现实和未来。你才17岁,人生才刚刚开始,需要好好地面对生活,要用自己的双手打理自己的生活。”刘中恒说,推心置腹的一番谈话让王某思想发生了变化,王某多次流下悔恨的泪水。
据确山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汪广杰介绍,这是确山法院首次请来心理咨询师对少年犯进行心理辅导 。这此尝试起到了不错的效果,今后将根据案件需要让心理咨询师更多地对少年犯进行心理矫正,消除犯罪的心理阴影,回归健康人格,鼓起勇气面对现实生活,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