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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法院重视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发布时间:2011-01-19 15:02:18


河南省确山县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加强和改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把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作为促进公正司法、加强法院建设的主要途径,不断拓宽渠道,增强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使法院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有力地促进法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领导重视,重在组织。确山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法官队伍管理、案件审理和执行环节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能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委员会进行报告。对县人大常委会督办、催办的案件和人大代表关心、过问的案件,做到逐案登记、逐案检查、逐案跟踪督办、逐案答复,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结案情况向人大办公室或人大代表回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在办理人大督办、交办和涉诉上访案件期间,主动约见代表听取意见,有效提高办理督办案件、事项及联络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创新方法,重在成效。该院定期将宣传法院各项工作的报纸、刊物《人民法院报》、《公民与法(审判版)》、《确山县法院工作简报》及时报送至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通过这一渠道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展示法院优秀裁判案例、法律文书、优秀调研论文等司法活动成果,使他们了解人民法院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和审判工作的有关情况;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展示法官职业化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学习型法院建设、法院文化建设成果,使他们了解法院队伍建设情况;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展示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审判流程管理、工作机制改革的成果,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法院改革情况,提高对法院工作整体的认识和评价。同时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执行听证会和亲临执行现场监督。

    三是形成制度,重在落实。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积极开展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工作。“走出去”就是主动上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到各乡镇召开由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调解员参加的座谈会,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请进来”就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法院调研监督。完善了包括选择案件、通知代表、组织旁听、代表评议、集体座谈等内容的旁听庭审制度,并将该项制度纳入目标管理。对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旁听,使他们了解案情,让他们在对法院行使监督权的同时,以求得他们对法院审判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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