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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法院四项举措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1-03-17 15:16:58


    确山县法院以省高院确定2011年为“审判管理年”为契机,采取四项举措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一是以定分止争调和矛盾纠纷,为社会管理创新打牢基础。建立矛盾预警处置机制,对案件信访倾向、当事人过激行为、群体性纠纷可能性进行风险评估,对敏感案件、重点案件提前制定处置预案,及时消除不稳定隐患。发挥诉前调解作用,变有诉必立、被动审判为优化诉前服务,推进法院与基层调解组织、法官与当事人、法官与民众的互动解决矛盾纠纷工作的开展。

    二是以审判活动规范社会秩序,为社会管理创新司法护航。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对具有一定影响的案件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增强司法效果。开展法律释明、权利告知、风险提示、调查取证等诉讼指导活动。探索建立涉流动人员的案件审理机制,灵活采取多种审判方式,优先审理,及时裁判,将司法救助落到实处。  

    三是以能动司法服务经济发展,为社会管理创新搭建平台。围绕辖区工作大局,大力开展法律培训、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等司法服务工作,为政府有关部门把好诉讼风险关、法律服务关和司法保障关。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将司法建议工作从“应对型服务”转变为“常态型服务”,同时定期将法院在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推出的工作举措、取得的工作实效以及面临的实际问题等向有关部门汇报,积极争取各方支持。  

    四是以职能延伸推动机制创新,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抓手。加大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力度,构建以人民法庭为点,以“法律服务直通车”为线,以巡回审判服务为补充的三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使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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