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法院突出发挥行政协调、调解作用,通过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加大协调工作力度,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该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积极参与促成原、被告达成和解,最终达到原告撤诉,案结事了的目标。特别是对群体性案件、城市房屋拆迁案件、土地征收案件、资源环保案件、劳动社保案件等,充分发挥与政府法制部门联系会议机制的优势,寻求行政机关的支持与配合,推动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尽最大可能以协调和解的方式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活动,不断扩大互动效果。该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相继推出了 “百件行政案件协调回头看”以及“百件司法建议促规范”等活动,切实提升了行政审判的社会公信力。同时选择典型案件邀请政府法制部门、行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员旁听行政案件的庭审,并将活动与党校的培训结合起来,通过多种形式的有效参与,争取了行政机关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切实扩大了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社会效果。
三是切实提升执法水平,有力保障良性互动。建立健全行政审判司法建议、行政执法违法信息通报制度和行政审判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积极发挥互动机制的叠加倍增效应。通过定期向政府法制部门通报行政案件审理情况,定期以书面报告形式将在行政审判过程中发现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情况以及司法延伸工作情况向政府法制部门通报,并提出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的建议与意见,切实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力争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和行政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