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市中院的号召,进一步完善落实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全面排查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办案安全防范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强化办案安全防范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管理与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审判、执行活动依法有效进行。重点做好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的有关规定,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规定》、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安全措施的通知》、《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使广大干警普遍树立了安全责任意识。
二是建立了安保预警机制和长效机制,成立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应急方案。
三是进一步检修及安装了安全防范装置,对院机关办案场所及基层人民法庭的安保设施和防护采取了严密防护措施。
四是开展专项工作的检查及督察,抽办公室、纪检监察、法警队、政治处等部门的领导组成专项检查组,并由一名副院长带队,经常性的对该院审判庭、立案大厅、接待大厅、羁押场所、办公区等重点部位以及安全设施、安全监控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安全设施损坏或失效的,及时进行了加固或更换,保证安全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及时消除办案安全隐患。
五是进一步规范门卫值班、开庭执勤,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每天有司法警察在门卫值班,凡开庭必须有司法警察现场执勤及安全检查。
六是对双方当事人矛盾比较激化的案件暂缓开庭,并向主管领导汇报。摸清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想法,依法、依情、依理耐心调解做工作,减少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