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以来,确山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多项便民措施,努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严格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符合法定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为其办理诉讼费用缓、减、免手续,保证当事人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运用诉讼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对文化程度低、诉讼能力弱的当事人,加强举证指导,对当事人自行取证有困难而申请法院取证的,依法进行调查取证。
完善巡回审判制度。通过设立固定巡回审判点,采用灵活的开庭方式,方便群众参与诉讼,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低保人员诉讼、农民工追索工资等涉及社会弱势群体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努力满足群众的诉讼需求。
妥善处理涉及老人的赡养案件。立案后,先从赡养人方面进行说服教育,坚持调解,争取在庭前把矛盾化解,使双方当事人能够和睦相处。若难以调解,审判人员应该尽快判决结案,并尽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