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队伍建设 -> 纪检监察

四个一律

发布时间:2011-11-03 09:30:32


    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吃请、娱乐、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

    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公正执法、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

    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队伍;

    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87291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