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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法院采取六项措施切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11-11-10 15:57:30


     近年来,确山县法院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着重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预防了新的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今年以来确山县法院未发生新的涉诉信访案件,实现了涉诉信访工作的良性循环。具体做法是:

    一是每周明确一名院领导在院机关值班,负责机关考勤、接待来信来访,每周向院党组和全体干警通报一次考勤和接待来信来访情况,确保对涉诉信访案件“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提前预警,防范于未然。一年以来,该院接待来信来访院1130余人次,其中领导接待来访 206人次,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着落。使绝大部分信访问题在初信初访阶段得到解决,有效减少了越级上访案件的发生。

    二是完善涉诉矛盾排查机制。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都组织人员对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对涉及面广、当事人反映较多、有可能上访的案件及时制定措施,及时处理。今年以来该院结合“大走访”活动的开展,深入乡村走访200余人次,排查出纠纷、矛盾50多起,全部提前化解。

    三是实行诉讼风险告知、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制度。在案件受理和审判时向当事人充分讲明有关法律法规,使其对可能承担的诉讼风险有充分了解,在案件裁判前要向当事人充分讲明裁判的理由和法律根据,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达到案结事了。在结案后,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要进行详细的解释,尽量避免当事人因对法院裁判文书存在疑问不能消除,而认为裁判不公所导致的上诉、上访。使绝大部分当事人服判息诉,减少了涉诉上访案件的发生。

    四是积极探索人民法院全方位司法调解的新路子,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在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工作中,积极做好民商事案件以及轻微刑事案件的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努力提高案件调解率;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对行政案件加强协调处理;执行案件则尽量采取和解处理,发挥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的最大功能,实现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16件,其中判决10件,调解106件,调解率为91%,居全市前列。

    五是实行信访责任倒查制度,对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案件,实行责任倒查。不论在接待、立案、审理、执行哪个环节,只要是因工作推诿、敷衍、拖延导致涉诉信访案件发生的,都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是严格案件质量标准,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和错案追究制度。每月由审监庭对各庭当月所结案件卷宗逐案初评后,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每个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写出评查报告,在每月例会上逐案进行点评通报,并按评查标准奖优罚劣,对评查有问题的案件,严肃查处;对突出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截至今年11月份审监庭共评查各类案件1200余件,对13件优质案件的主审法官进行了奖励,对5件有严重瑕疵案件的主审法官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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