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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法院多措并举为中小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发布时间:2011-11-10 16:07:47


    截止11月2日,确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共审结涉及中小民营企业案件40余件,占该庭民商案件的34%,同比增长1.5个百分点,再创历史新高。

    近年来,确山县中小民营企业发展迅速,成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就业的活力之源。2011年,确山县人民法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审理涉及中小民营企业案件的工作力度,为本县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司法服务。  

    依法平等保护中小型民营企业。针对中小民营企业规模小、分布广,在全县企业体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实际情况,该院在审理涉及中小民营企业案件时,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分企业大小,不论身份贵贱,都一视同仁,一样对待。特别是对微小企业给予更大关注,确保微小企业在程序上和实体上都能得到公正对待。

    优先审理中小民营企业案件。中小民营企业“块头小”,承载能力弱,抗风险能力差,很容易因债务纠纷而一蹶不振,甚至解体。能否及时为中小民营企业排忧解难,成为维系其生存发展的重要环节。为此,确山县人民法院采取“三优先”原则,及时化解涉及中小民营企业纠纷:一是优先受理。凡是遇到涉及中小民营企业经营纠纷的案件,一律优先受理立案。特别涉及中小民营企业为被告一方时,尽快立案,组成合议庭进行调查处理,及时解决困绕企业的问题,预防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因债权人索债而被迫关门停业;二是调解优先。该院引导中小民营企业通过诉讼调解途径解决纠纷,化干戈为玉帛,既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失,又为中小民营企业赢得继续发展的空间,避免采取判决方式给双方带来的不利影响;三是优先保障企业融资。今年,民商事案件中有60%的案件是涉及中小民营企业欠款的借贷纠纷案件。该院在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让债权人给中小民营企业充分的资金返还时间,以缓冲企业的资金压力,确保企业生产正常进行,并采取盘活企业资本方式,提高企业实有价值增量。

    提供优质司法服务。针对中小民营企业业主法律意识不强,个别中小民营企业存续的时间短、经营场所变化大的特点,该院经常组织民商事审判业务庭的法官,深入工厂商店,开展巡回办案活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中小民营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耐心解答,并有针对性加强法制宣传,帮助企业提高抗风险能力。对涉案的困难中小民营企业,该院及时采取减、缓、免诉讼费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确保纠纷得到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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