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法院密结合目前开展的各项活动,深刻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身、心、情”上下功夫做好审执工作。
“身”入基层,转换审判形式。确山县法院辖区内部分地区交通不便,为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法官在审判中实行从群众上庭变为法官下村,使老百姓不出村解决官司。
“心”入群众,转变法官角色。为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在处理案件中,法官注重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心结所在,从调解上下功夫,争取最大限度促成和解,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情”系百姓,做人民的法官。进一步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真正做到为群众着想,为人民服务, 并结合本地特色和自身实际,因地制宜的探索出一条“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