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规范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促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山县法院制定以下措施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健全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责任制。明确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的具体联络对象,人民法庭负责联络所辖区域人大代表。联络人要把与人大代表联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认真做好与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将联络工作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内容,确保联络工作落实到位。
全面规范人大代表联络制度。健全与人大代表经常性联络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采取主动上门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法院工作、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发送征求意见函等措施,加强与代表联络工作,每年与人大代表见面汇报工作不得少于两次。每年两会期间,各联络人必须到联系的人大代表所在代表团听取审议意见。每季度至少与代表联系一次,掌握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强化代表建议、提案、关注案件的办理力度。对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提案,逐项、逐案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承办部门,限定办理期限,全程跟踪办理。对报结的建议、提案,严格把关,存在瑕疵的,立即退回承办部门改进完善。办理人大代表关注案件,明确由承办部门负责人担任审判长,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开庭、优先听证、优先合议、优先审批、优先执行、优先安排、优先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等,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提高办理效率。案件办结后,及时、主动向代表汇报案件处理结果,必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