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法院始终把行政审判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途径,坚持“维护与监督并重”的原则,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一是为依法行政建言献策。对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及时分析原因提出书面建议,并督促司法建议的落实,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执行,提高行政首长出庭率,使行政首长与涉诉群众直面沟通对话,更利于行政争议协调解决。
二是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进行回访。有重点地选择计生、质监、环保、国土等专项执行活动的当事人进行集中回访,对涉及到行政机关的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及时反馈,同时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双向监督表,征求其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确保案结事了。
三是建立司法行政联席会议制度。法院与行政机关共同探索建立行政争议联动调处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沟通协调,缓解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对立情绪,避免因草率判决带来的负面影响,尽可能以协调方式化解矛盾,促进“官民和谐”。
四是做好行政争议的预防化解。预防化解行政争议需要举全社会之力,积极向确山县人大常委会对专题汇报行政审判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行政案件庭审、担任特邀审判监督员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大行政审判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共同预防、化解争议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