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确山频道 近年来,确山县法院始终坚持把涉军维权工作作为巩固国防、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建立健全维护军队、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部队官兵和军人军属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受到了广大军人及其亲属的一致好评。据统计,自1998年成立涉军案件合议庭以来,确山县法院共处理各类涉军案件374件,其中婚姻家庭案件112件,侵权纠纷案件135件,损害赔偿案件127件,均做到了案结事了,较好地保护了军人军属和驻军部队的合法权益。 2003年4 月、2006年12月、2008年2月确山县法院先后三次被济南军区政治部、河南省高院授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光荣称号。2009年7月22日,该院民二庭庭长牛月慧又被中央政法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评为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个人。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领导,为做好维权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为保证涉军案件的审判质量,确山县法院专立成立了涉军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维权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涉军案件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院长、有关业务庭庭长、涉军案件审判骨干力量组成,负责督促、协调和指导涉军案件合议庭依法、公正、及时、妥善审理涉军案件,加强对军队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对某些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予以重点关注、特殊照顾、全力维护。长期以来,凡是涉军案件,无论大小,确山县法院都要求审判人员要及时听取部队官兵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地与当地武装部门交换意见以求妥善解决。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员一名,负责各庭之间,涉军合议庭与军人法律咨询站之间的联络。
二、强化措施,充分发挥“涉军案件合议庭”职能作用
1998年3月,确山县法院在借鉴“汤阴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涉军案件审理的需要,在人员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抽调了3名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熟悉涉军案件审判业务的法官组成了涉军案件合议庭,专门负责对涉军案件的审理。在审理中,本着“解除部队官兵的后顾之忧,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宗旨,对涉军案件实行“三优先”政策,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结、优先执行,开辟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绿色通道”。对于涉军案件,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当日受理,当日转办,3日内送达起诉状;对军人军属涉诉案件,如经济确有困难的,立案时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在具体案件的审理中,在确保高质高效的前提下,把调解作为主要工作方法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加强同驻军单位、人武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人武部情况熟、距离近、信息快的特点,争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以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促进当事人和解息诉。在执行时,凡是涉及军人、军属的案件,由涉军合议庭直接将判决书或调解书转送给执行组,由执行组直接与军人或军属取得联系,一旦确认执行后,迅速启动执行程序,从而使涉军案件的执行做到高效、及时、快捷。
三、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为形成了内外结合、上下联动并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确山县法院在当地武装部、驻军单位设立了法律咨询服务站,加强对军人、军属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并及时处理和答复。坚持处理涉军案件的指导原则,努力做到“三个维护”:即依法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军队的良好形象,依法维护法律尊严;实现“两个统一”,即审判质量与审判效率相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调解为主原则,努力平息纠纷、化解矛盾,依法及时保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为依法审理涉军案件,确山法院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涉及军人军属合议庭受案范围,受案对象及工作规程》、《军人军属来访接待制度》、《涉军案件诉讼费收取办法》、《涉军案件跟踪回访制度》、《涉军案件优先执行的规定》、《涉军纠纷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对涉军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从始到终予以规范,从制度上保证案件的质量与效率。
四、延伸服务职能,为涉军维权工作拓展空间
确山县法院在依法审理好涉军案件的同时,将诉内维权与诉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法律拥军的新途径,延伸服务职能,为涉军维权工作拓展广阔空间。一是在当地武装部、驻军单位设立了法律咨询服务站,加强对军人、军属涉法涉诉的接待工作并及时处理和答复。在县四大班子领导的支持、参与、协调下,法院与武装部门的兼职联络员密切配合,不少纠纷在诉前就得以圆满解决。二是加强法律业务的指导与培训。利用重大节日,精选有关案例、图片展板,到驻军驻地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增强部队官兵的法制意识和维权能力;利用“三下乡”活动,积极宣传涉军维权工作情况,增强社会对军人、军属的尊重和理解,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军属的良好氛围。自2005年以来,确山县法院;组织官兵旁听案件庭审8次、通过武装部先后向军人、军属发放联系卡100余份,畅通联系渠道;先后举办法制讲座19次,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次;先后编印1000余份诉讼须知、500余册法律小册子送到官兵手中。三是通过采取司法建议方式,帮助部队、军人军属及时发现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漏洞,并向当地政府通报以引起重视,使这些问题尽早得到解决。四是进一步落实涉军案件当事人的回访制度。为巩固涉军案件的办理效果,案件审结后,确山法院主动派法官到涉军案件的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通过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分析解决,防止矛盾再次激化,杜绝引发新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