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第三阶段中,确山县人民法院为了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部分执行人员宗旨意识、大局观念、责任心不强,懈怠执行、执行行为不规范,执行效率不高的问题,首次在执行工作中引入“一对一”监督工作机制,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行监督员,一名代表对一名执行员所办案件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活动开展以来,担任监督员的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执行活动,监督、督促执行人员公正文明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很多代表在对执行工作监督的同时,利用自己的社会资源,主动帮助执行人员化解矛盾、寻找案件执行突破口,给执行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深受执行人员和当事人的欢迎。图为县政协委员李海建在全程参与王某某申请执行王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后,放弃周六休息时间在现场监督当事人双方交接执行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