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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法院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创建“节能绿色法院”

  发布时间:2013-03-13 07:57:04


2013年以来,确山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坚持“低碳办公”理念,从多方面入手,大力倡导节能减排,积极创建“节能绿色法院”。

一是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切实增强干警节能减排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在办公室、卫生间等处粘贴“节能小提示”,时刻提醒全院干警保持节能好习惯,做到人人会节能,人人勤节能。

三是要求全体干警在办公室、会议室等区域保证“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对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设置停用半小时以上自动关机模式,减少其待机能耗和电耗。

四是要求干警做到“人走水停”,杜绝“长流水”现象;要求对水资源设备定期进行日常维护和修理,防止跑冒滴漏。

五是严格警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办案或公务需要应统筹规划,提倡集中乘车,合理安排路线,减少车辆损耗,节省燃油费用。六是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文件文书等书面材料尽量双面打印,严格控制印发数量,禁止多印、重复印发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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