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些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新刑诉法第37条)
答案:(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2)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
2. 辩护律师对在职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职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哪些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新刑诉法第46条)
答案:(1)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2)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
3.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哪些犯罪案件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新刑诉法第148条)
答案:(1)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
4.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哪些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新刑诉法第273条)
答案:(1)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5. 根据修订的刑诉法的规定,办案机关有义务保障在哪些案件中作证的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答案: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
6. 哪些主体有权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办案人员回避?
答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7.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哪些场所进行?
答案: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8. 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保证人在何种情形下应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如果系保证人协助被告人逃匿,或者保证人明知被告人藏匿地点但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对保证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答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10.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如何处理?
答案: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11. 哪些自诉案件适用调解?
答案: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2. 刑事诉讼法规定哪几类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答案: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13. 请列举证人必须出庭作证的情形?
答案:(1)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的;(2)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3)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
14. 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如何承担?
答案: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由自诉人承担。
15. 取保候审中保证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收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16. 那些罪犯可以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答案: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17. 对于审理过程中哪些影响审判进行的情形,可以延期审理?
答案: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18.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如何处理?
答案: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19. 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人民法院应当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
20. 人民检察院可以对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什么是附条件不起诉?
答案: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21. 如果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应当满足那些条件?
答案:对于未成年人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22. 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在哪种情况下,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旁听?
答案: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23. 在一定条件下,人民法院应当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这些条件是什么?
答案: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并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
24. 对依法应当封存犯罪记录的案件,宣判时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1)不得组织人员旁听;(2)有旁听人员的,应当告知其不得传播案件信息。
25. 双方当事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26. 法庭审理过程中调查、辩论的内容是什么?
答案: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
27.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有关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28. 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29.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的这一种情形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新刑诉91条)
答案:错在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后面没有“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的规定。
30.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费用中,哪些应由司法机关给予补助?(新刑诉63条)
答案: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
31.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双方愿意和解,但被告人不能即时履行全部赔偿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人民法院应当制作附带民事调解书。
32. 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罪犯种类有哪些?(新刑诉258条)(同66题)
答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33. 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新刑诉285条)
答案:错误。由人民法院决定。
34. 在哪些案件中,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新刑诉121条)
答案: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35. 执行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过程中,案外人对被执行财产提出权属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新刑诉司解440条)
答案: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民事诉讼有关执行异议的规定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
36. 控辩双方提出对未成年被告人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等量刑建议的,应当向法庭提供哪些书面材料?(新刑诉司解483条)
答案:应当提供有关未成年被告人能够获得监护、帮教以及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的书面材料。
37. 对哪些具备就学、就业条件的未成年罪犯,人民法院可以就其安置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并附送必要的材料?(新刑诉司解495条)
答案: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免除刑事处罚、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等的未成年罪犯。
38. 公诉案件自案中,犯罪嫌疑人自什么时候起有权委托辩护人?(新刑诉法第33条)
答案: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39. 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暂予监外?
答案: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40. 对于涉嫌哪些犯罪,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可能有碍侦查的,经过批准,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新刑诉法第73条)
答案:(1)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2)恐怖活动犯罪;(3)特别重大贿赂犯罪。
41.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哪些情形是应当予以逮捕的。(新刑诉法第79条)
答案:(1)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的;(3)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身份不明的。
42.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但有下列何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新刑诉法第86条)
答案:(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43.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当对其进行讯问的情形有哪些?
答案:(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44.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不受一审普通程序的哪些程序限制?
答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45. 什么是庭前会议?
答案:在刑事案件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46. 人民检察院申请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案件,应当由哪个基层法院管辖?(新刑诉司解525条)
答案:应当由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行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被申请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7.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哪些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新刑诉法第208条)
答案:(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2)被告人承认自己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48.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哪些情形的应当及时收监?(新刑诉法第257条)
答案:(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2)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3)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49. 对于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案件,在哪些情形下,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新刑诉280条,司解507条)
答案:(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后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的;(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0. 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如何折抵刑期?(新刑诉法第74条)
答案: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一日。
51. 刑事诉讼法中的“近亲属”指?(新刑诉法第106条)
答案:夫妻、父母、子女外,还有同胞兄弟姊妹。
52.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如何处理?(新刑诉法第171条)
答案: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53. 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新刑诉司解274条)
答案: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按撤诉处理。
54.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是多久?(新刑诉法第117条)
答案: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55.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新刑诉法第33条)
答案:正确。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其他阶段可委托其他人担任辩护人。
56. 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可以不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新刑诉法第40条)
答案:不正确。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告知。
57.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的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新刑诉法第52条)
答案:正确。新刑诉法第52条。
58.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在判决中折抵刑期。(新刑诉法第74条)
答案:不正确。只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不是所有监视居住都折抵刑期。
59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新刑诉法第95条)
答案:不正确。应为三日内作出决定。
60.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重新办理相关羁押手续。(新刑诉法第96条)
答案:不正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立即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61. 在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不能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财产保全措施的。(新刑诉法第100条)
答案:不正确。是可以申请的。
62. 公安机关对已经涉嫌犯罪的公诉案件,因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的应该及时撤销案件。(新刑诉法第100条)
答案:不正确。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从宽处理建议,但不能撤销案件。
63.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新刑诉法第121条)
答案:正确。新刑诉法第121条。
64.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新刑诉法第165条)
答案:不正确。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日至3日。
65.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均可以强制其到庭。(新刑诉法第188条第1款)
答案:不正确。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66. 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二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新刑诉法第198条、199条)
答案:不正确。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67. 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新刑诉第204条第1款三项、第206条第1款)
答案:不正确。此种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
68.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必须经人民检察院建议或同意。(新刑诉法208条)
答案:不正确。以上是原刑诉法的规定,新刑诉法适用简易程序无需检察院同意,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69. 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就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新刑诉第209条)
答案:正确。新刑诉第209条。
70.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新刑诉法第210条第2款)
答案:不正确。以上是原刑诉法的规定。新刑诉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71.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一个半月。(新刑诉法第214条)
答案:不正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72.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新刑诉法第246条)
答案:不正确。法院决定再审的对被告人的强制措施由法院决定,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对被告人的强制措施由检察院依法决定。
73.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新刑诉法第253条)
答案:不正确。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不是一年以下。
74.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新刑诉第262条)
答案:不正确。应当是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75. 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3个月以上1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日起计算。(新刑诉法第271条)
答案:不正确。考验期应为6个月以上1年以下。
76.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新刑诉法第275条)
答案:不正确。应为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77. 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新刑诉法第285条)
答案:不正确。应当由人民法院决定。
78.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监视居住。(新刑诉72条)
答案:错误。“可以”监视居住。
79. 监视居住由决定采取监视居住的机关执行。(新刑诉72条)
答案:错误。监视居住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80. 在侦查期间,执行机关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新刑诉76条)
答案:正确。
81. 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新刑诉76条)
答案:正确。
82. 处于明显醉酒、中毒或者麻醉等状态,不能正常感知或者正确表达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证据使用。(新刑诉司解75条)
答案:正确。
83. 证人的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一律不得作为证据使用。(新刑诉司解75条)
答案:错误。证人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符合事实的证言除外。
84.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新刑诉司解155条)
答案:错误。仅就物质损失确定赔偿数额。
85. 在法庭上一律不得对未成年被告人使用戒具(新刑诉司解480条)
答案:错误。被告人人身危险性大,可能妨碍庭审活动的除外。必须使用戒具的,在现实危险消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86. 根据新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什么情况,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新刑诉法第34条)
答案:(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3)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87.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哪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新刑诉法第65条)
答案:(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88. 新刑诉法规定,逮捕条件中的社会危险性包含哪些情形?(新刑诉法第79条)
答案:(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89. 在审判过程中,出现哪些情形,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新刑诉法第200条)
答案:(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2)被告人逃脱的;(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90.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情形有哪些?(新刑诉法第209条)
答案:(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91.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哪些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新刑诉法第223条)
答案:(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92.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哪些规定?(新刑诉法第272条)
答案:(1)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4)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
93. 哪些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新刑诉法第277条)
答案:(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案件;(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94. 公安机关可以对什么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答案: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95.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哪些?
答案:(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54、刑事诉讼是如何规定非法证据的排除和补正规则的?
答案: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96.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未出庭作证的情况,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鉴定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决定延期审理或者重新鉴定。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人,人民法院应当通报司法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
97.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答案: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98. 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如何对未成年人的信息进行保护的?
答案:(1)不得向外界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身份的其他资料。(2)查阅、摘抄、复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案卷材料的,不得公开和传播。(3)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99.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别可以下去那些方法处理?
答案:(1)侦查阶段达成和解协议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2)审查起诉阶段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3)审理阶段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100. 执行逮捕后,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并进行讯问(新刑诉92条)
答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拘留和逮捕后的通知或讯问遵循“谁办案、谁通知、谁讯问”的规则)
101. 执行逮捕后,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并进行讯问(新刑诉92条)
答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拘留和逮捕后的通知或讯问遵循“谁办案、谁通知、谁讯问”的规则)
102.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何种情形时,有权申诉或控告。(新刑诉法第115条)
答案:(1)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2)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3)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4)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5)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103.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具有哪些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新刑诉法第72条)
答案:(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6)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104.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哪些保护措施?(新刑诉法第62条)
答案:(1)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2)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3)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4)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5)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