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法院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审判质量等多项措施,全面提高执法办案水平,自2012年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发回改判率下降、超审限率下降、案件未执结率下降、涉诉信访案件数量下降和干警违法违纪率下降的良好局面。
缩短审判周期,提高审判效率。审查立案、排期开庭,审判、合议到文书制作,严格遵守审限规定,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出现,以促进法官增强效率意识。
完善诉讼调解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技能,加强与社会法庭和基层司法所的联系,通过构建基层调解协助网络,有效保证审判水平的提高。
加强质量管理,把好审核签发关。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书由案件承办人起草后,由相关业务庭长仔细审查核阅,做出修改意见并签字,案件承办人修改后,再将法律文书送分管院领导签发。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以及本院审委会通过的案件,公开进行通报、分析、指导,为审判委员会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积极开展以评选“优秀合议庭”、“办案能手”、 “调解能手”、“执行工作能手”和“优秀裁判文书”为内容的“五项评比”活动,旨在考量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调解协调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等,形成争先氛围。
加大考评力度,实施绩效考评办法。将审判质量作为绩效考核的一次重要指标,案件合格率、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均规定考核参数,对合格率不达标或者改判、发回重审率超准的,均扣除绩效考核分,对审理案件经审判委员会评定为不合格、严重不合格的,则对该部门、该承办法官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