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法院为进一步确保执行程序的公开性、公正性和透明性,建立人民陪审员“四结合”参与执行工作机制。许多复杂案件的当事人在人民陪审员的说服教育和监督下自动履行,从源头上化解了不稳定因素,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结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建立强制执行案件人民陪审员参与协助执行机制。针对一些对抗强、矛盾深、人身属性较强的相邻权纠纷、子女探视、返还房屋等强制执行案件,充分利用他们在基层分布广、素质高、群众基础好等特点,注重发挥他们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疏导作用,确保强制执行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结合固定接待日制度,建立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信访接待机制。针对当事人积怨久、对法院工作误解和仇视心理而产生的长期涉诉信访案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贴近群众的优势,通过座谈、谈心和调解等方式消除当事人认识偏差,争取申请人的理解与配合,及时化解矛盾症结。
结合执行和解问讯制度和信息通报措施,建立人民陪审员主动联系机制。执行人员及时向人民陪审员沟通执行情况,寻找执行突破点和反馈执行信息,并通过人民陪审员和基层组织的桥梁作用,及时获取当事人的意见,避免当事人与法院矛盾激化。
结合执行案件查询和走访制度,建立人民陪审员定期走访机制。对于离婚、抚养、赡养、相邻权纠纷等人身属性较强、强制执行措施不能或不便于适用的案件,通过邀请人民陪审员定期走访当事人的邻居、同事、亲友,深入了解他们的矛盾焦点,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此类纠纷的解决。